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临县府发〔2017〕135号
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给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根据《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2项,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中介服务机构。
清单公布后,根据国务院及省州政府相关改革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实施。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 临夏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项)
临夏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